社保关系、档案人事关系转移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1/6 13:38:59

一、社保关系转移:1、系统内转出需准备材料:接收证明信、身份证复印件;2、系统外转出需准备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参保人员增减变化表;3、系统内转入:每月1-10日直接到人事代理部办理;4、系统外转入:四楼保险处办理相关手续后到人事代理部盖章。

二、档案转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失业证复印件各一份、档案处的“人事关系转移表和档案专业登记表”及“人事关系转移表”到人事代理部办理。

三、死亡退保需要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死亡证明复印件及原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领取人的户口本复印件及原件。

四、出具证明:由人事代理出具档案核实证明信,经档案管理中心核实档案在册以后,出具正式档案在册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