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消费要注意维权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9/29 14:09:18
慎重签合同
消费者在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分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避免出现不合理条款,如有条款规定:当发生家政服务员的行为对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利益损害时,家政服务公司可以负责提供服务员的有关资料,但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定要仔细研读合同内容,对那些有失公平的条款一定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意见,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辜受损。保姆上岗前是否经过培训,要请家政公司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一些消费者由于急于雇人或贪图便宜等原因招聘不属于任何公司的家政服务员,极易上当受骗或引发纠纷。
正确选公司
消费者应选择具有正规资质、在工商行政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家政公司的服务人员上门服务。要求被选家政服务公司提供服务项目价格表,然后根据价格表和具体服务内容与家政服务公司协商各项服务费用。
记清两提示
1.是否给服务人员上意外保险:事先询问家政服务公司是否为服务人员购买保险,明确服务人员上门工作时发生人身意外由谁承担责任。市民请家政服务人员上门服务,遇到对服务质量、服务人员态度不满的情况时,应该及时拨打家政服务公司投诉电话,要求尽快更换服务人员。
2.服务人员是否体检合格:市妇联家政公司提醒市民,家政服务人员上岗前体检是对雇主的健康负责,同时也可避免家政公司与雇主之间出现不必要的诉讼。因此提醒雇主,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健康,雇用家政服务人员时一定要查看其有无《健康证》。